我市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
2025-04-27???09时03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孙涛)日前,记者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我市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当地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可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为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规范运营管理,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承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暂行)》。方案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当地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购家庭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相应县(市、区)城镇户籍1年以上;申购家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在相应县(市、区)稳定就业,在相应县(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相应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含)以下;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无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自有产权房,且5年内无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记录;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产权型政策性住房;申购家庭成员均无工商注册信息。

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承德市燕赵英才卡A卡、B卡,或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高层次引进人才;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无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自有产权房,且5年内无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记录;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产权型政策性住房。

根据方案要求,符合我市保障对象条件、有购房意向的家庭,应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申请渠道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家庭须如实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婚姻情况、房屋信息、社保(退休)信息以及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等,并提交申购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不动产情况、婚姻情况、在当地缴纳社保(退休)等证明材料。

此外,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每个保障对象家庭只可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配售过程中,申购家庭通过瞒报信息、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的,将取消其申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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